巨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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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号:2017004464
标 题:村小学被违法撤并
网友姓名:大孟庄
问政事项:投诉>> 教育 >>教育行政管理 问政时间:2017-07-22 18:54:07
内 容:
巨鹿县张王疃乡大孟庄村小学自上世纪建校以来,一直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全体村民的理解和支持,是一所完全小学,为我村教育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基本做到了全村幼儿学前教育和小学初级教育不出村,极大方便了全体村民及所有孩子们接受义务教育。现如今张王疃乡校区在未经学生家长和大孟庄群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做出撤并本村小学的决定,这将使全村适龄儿童不得不被迫到五六里之处的曹辛庄幼儿园(国办被私人承包)和曹辛庄明德小学入学,必须每天出村接送孩子上下学,极大影响了家长的正常生产生活,增加了接送幼儿的负担,更为重要的是增加了不安全因素,群众不答应,意见很大。张王疃校区在这次小学撤并中没有坚持撤并学校的三个原则,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属于违法撤并,多次反映协调无果,全体村民衷心希望县人民政府能为大孟庄村民做主,暂缓本村小学的撤并工作,全休村民不胜感激!!!
回 复:
经教育局调查,在7月3日县教文广新体局法制安全办检查时,下达了《安全检查整改通知》,校舍主体有多处较大裂缝,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限2017年7月6日前将学生全部妥善安置,原校舍停止使用。在雨季来临之前,为保证师生安全,经乡政府主管教育领导张耀丰、李运普、张王疃校区张双军、李兆猛、王瑞凡、张锋与大孟庄村支部书记郭群肖、村主任杨增民、村干部郭东波共同协商将大孟庄学生暂时搬至曹辛庄明德小学就读,待学校新建或安全隐患消除后再回大孟庄小学上学,在此期间保留大孟庄小学学校编制。 另外,在2007年4月大孟庄村委会将大孟庄小学抵押给本村村民冯文肖,留有三分之一部分教室供学校使用,使用期间冯文肖的家人多次锁学校大门,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在2014年春,经校区申请教育局批准为大孟庄小学进行改建,立项、勘探、设计绘图等前期工作已完成。大孟庄村民向教育局规划股反映:大孟庄小学原址被大队已卖掉,要上访,致使项目无法进行。 二、 曹辛庄明德幼儿园从建园至今都是公办幼儿园,不存在国办私人承包的情况。 综上所述为反映大孟庄小学违法撤并问题的事实情况,该校不存在违法撤并情况。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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