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人民政府
信件编号: 2016757033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现代农业
来信时间: 2016/7/5 3:30:48
来信内容:
1、本人在乌江镇承包土地,从事玉米地生态散养土鸡。目前养殖及销售情况较好,有意规模发展。但因与村民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执行起来比较麻烦,而且部分村民由于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完也喜欢乱捣蛋,所以致使不敢再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发展。
2、公开资料显示,颍东区已成立现代农业开发区。具体区域在哪里?是否像开发区一样,集中办公?集中供应土地?
建议1、政府成立相应机构,或指定专人流转土地,种植养殖大户与政府签定承包合同,政府与村民签订承包合同,并将合同期限约定得更长。这样有利于规模农业的发展,让企业有信心投资,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咨询:辛桥周边,有没有连片200亩左右,交通便利、租赁期长土地供应?本人有意投资做生态农场 田园养老项目。即,让老人发挥余热,在农场从事养殖、种植等工作,公司负责回收产品并销售。
因需建设相应办公用房、经营用房,故土地性质可为商业用地 农业用地。或纯农业用地,我公司可按相关文件要求,合理使用。
回复内容
收信人:
办理时间: 2016/7/26 17:34:11
回复内容:
1、农村土地经营承包合同法明确规定,承包农户是土地经营的主体,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没有委托授权的情况下,任何组织,个人都无权代替本户流转土地。
2、颍东区现已成立现代农业生态示范园区办公室,办公地点集中设在正午镇田楼村部。具体职责是对园区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入驻企业与地方关系,对园区的道路、桥、涵、供电、供水、基本农田水利设施等进行服务,为入园企业提供便捷、和谐、宽松的环境,并无统一供应土地的职能。
3、目前,各乡镇都已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于有意愿流转土地进行创业的,可自主联系当地农经部门。
4、农业生产经营的设施用地,由本区国土资源部门主管,农委备案,如有需要,可到属地土地管理所咨询,办理相关手续。
颍东区农业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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