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鲁特旗人民政府
公报公示
关于《通辽市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公开听取意见的公告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通辽市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拟于8月下旬进行再次审议时通过。现将条例(草案)及说明全文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8月4日前反馈通辽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杨永生 张春福
联系475-8836385 8836387
电子邮箱:tlrdfgw@126.com
通讯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529室
邮政编码:028000
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7月3日
通辽市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的管理与建设,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保护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保护区位于扎鲁特旗境内,属于森林生态系统类型,是保护山地森林草原、水源地和珍稀物种为主的综合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界线以国务院批准、环境保护部公布的为准。
第三条 在保护区内从事规划、保护、建设、利用、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保护区应当坚持全面规划、严格保护、有序建设、合理利用、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工作原则,妥善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第五条 保护区所在地旗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将保护区的规划、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保护区关于自然保护、生态建设、土地确权、旅游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建立投入和补偿的长效机制。
保护区所需经费,由旗级以上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保护区所在地旗级以上环保部门是保护区的综合管理部门;林业部门是保护区的业务主管部门;农牧业、水务、防火、公安、旅游、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保护区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规划、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的具体工作。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技术标准;
(二)负责组织保护区各项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制定并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三)负责保护区内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四)组织开展资源调查、生态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繁育和环境监测工作;
(五)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活动;
(六)组织开展保护区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
(七)建立自然资源档案及数据库;
(八)会同所在和毗邻的盟市、旗县、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组成自然保护区联合保护委员会,制订保护公约,共同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九)在不影响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按照保护区总体规划,在实验区内组织开展参观、考察、生态旅游等活动;
(十)依法查处涉及保护区的规划、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一)保护区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义务,有权对破坏、侵占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八条 保护区所在地旗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保护区规划、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以及科学研究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保护
第九条 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旗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总体规划应当经过论证会、听证会等程序,广泛征求社会、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批。
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报批。
扎鲁特旗人民政府:https://www.2ndflr.com/dm/zhaluteqi/934530.html相关问答
- 2024-03-23库尤尼-马扎鲁尼简介
- 2021-01-22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
- 2021-01-22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
- 2021-01-21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2021-01-21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 2021-01-21镇巴县人民政府
- 2021-01-21龙山县人民政府
- 2021-01-21秦纲全票当选古丈县人民政府副县
- 2021-01-20天心区人民政府
- 2021-01-20曾都区人民政府
- 2021-01-20黄石市人民政府
- 2018-03-04县长信箱 华池县人民政府
- 2018-03-04平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2018-03-04宁陕县人民政府
- 2018-03-0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 2018-03-04威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