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西南地方旅游网欢迎您的到来!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地名 > 中国 > 东北地区 > 黑龙江 > 佳木斯 > 前进区 >

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7-10-08 14:00:27www.2ndflr.com云南旅行社177


  • 【字体:】
  •   现将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二、上述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规定无法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购买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的程序,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买方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选择“所购货物或劳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或“所购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二)纳税人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的程序,经国家税务总局稽核比对相符后抵扣进项税额。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8月19日

      链接:相关政策解读

  • 相关链接

  • 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https://www.2ndflr.com/dm/qianjinqu/915701.html

    相关问答

    更多相关前进区属于哪,请关注云南地方旅游网:https://www.2ndflr.com

    周边城市地名

     佳木斯郊区   向阳区   永红区   同江   富锦   前进区   东风区   桦南县   桦川县   汤原县   抚远县  

    推荐地名

     安平县   故城县   景县   阜城县   沧州   吴桥县   献县   孟村县   泊头   任丘   黄骅   河间   运河区   沧县   青县   东光县   海兴县   盐山县   肃宁县   南皮县   山西   太原   小店区   古交   迎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