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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通知(州政发〔2016〕14号)(州人防办摘录)

更新时间:2017-10-26 23:36:25www.2ndflr.com云南旅行社168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13个市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00号)精神和我州政府机构改革、有关部门职责划转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通知》(州政发〔20157号)公布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进行如下调整:承接增加行政权力30项(其中,15项属于行政审批事项,另行发文公布);划转行政权力8项;下放行政权力2项(其中,1项属于行政审批,另行发文公布);取消行政权力2项(属于行政审批事项,另行发文公布);更名行政权力2项(属于行政审批事项,另行发文公布)。

对于此次调整权力清单的有关事项,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更新各自权力清单,并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编制具体可操作的流程图,做到规范、高效、公开、便民。对下放县市的行政权力事项,州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再直接实施。各部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权力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部门职责变化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承接增加的行政权力事项(15项)--人防部门两项为“行政检查”

2、划转的行政权力事项(8项)--人防部门“无”

3、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1项)--人防部门“无”

 

 

 

 

 

 

 

附件1:

1、   承接增加的行政权力事项(15项)-州人防办两项

序号

事项名称

类别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备注

14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下单独修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防指挥所工程除外)

行政检查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13个市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00)

州人防办

省直接下放

15

省管建筑工程项目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

行政检查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13个市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00)

州人防办

省直接下放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通知(州政发〔2016〕14号)(州人防办摘录):https://www.2ndflr.com/dm/xiangxizhou/936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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