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西南地方旅游网欢迎您的到来!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地名 > 中国 > 华中地区 > 河南 > 新乡 > 延津县 >

投诉:关于新农合慢性病报销

更新时间:2017-10-26 17:59:49www.2ndflr.com云南旅行社140

信件类型:投诉  发信人:木子

信件标题:关于新农合慢性病报销

信件内容:

您好领导:

我是属于延津县一个普通农民家的孩子,我家人患有糖尿病,在 医院门诊拿药,由于报销政策的改变,现在具体报销范围不清楚以及相关的信息也无法查证,我打了好几个不同的是了,由于大家都说是不太清楚,询问遇到难题,我就是想看一下国家下发的关于这方面的文件,但是询问得知,只能给我个文件号,具体内容我也无从查起,根据文件号也查询了,没有任何信息。

我此次写信,就是想询问一下,相关信息,我到底该从那个地方可以看到,这个文件应该归属于可以公开展示的吧,毕竟这个应该属于我们的知情权范围之内的,因为我们交钱了,得看一下归属于我们的权利范围的一些相关内容。

此致

敬礼!

一个普通人

来信时间:2016-3-9

回复单位:县卫计委

回复内容:

3月9日,接到县长信箱反映新农合慢性疾病报销问题的来信后,县领导立即做出批示,交由县卫计委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津县新农合慢性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延政办【2014】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补偿工作的通知》(延卫计[2015]44号)文件规定,我县将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冠心病(非隐匿型),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癫痫,风湿性心脏病,慢性病毒性肝炎,慢性肾炎,慢性萎缩性胃炎,帕金森氏综合征20种慢性病纳入新农合慢性病管理,符合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按70%补偿。

补助标准是:经鉴定确定为新农合慢性病患者的参合农民,在河南省辖区内二级及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医药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补偿费用仅限于鉴定病种发生的医药费用,检查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为了保障新农合资金安全,规范新农合慢性病患者补偿,经县新农合慢性病专家组研究测算,对每种新农合门诊慢性病设置年度补偿封顶线(见附表),同时鉴定两种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年度补偿封顶线可以享受两种病种的限额累加。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

回复时间:2016-4-13

投诉:关于新农合慢性病报销:https://www.2ndflr.com/dm/yanjinxian2/936271.html

相关问答

更多相关延津县属于哪,请关注云南地方旅游网:https://www.2ndflr.com

周边城市地名

 红旗区   长垣县   卫辉   辉县   卫滨区   凤泉区   牧野区   新乡县   获嘉县   原阳县   延津县   封丘县  

推荐地名

 正定县   栾城县   唐山   路南区   迁西县   玉田县   唐海县   遵化   迁安   路北区   古冶区   开平区   丰南区   丰润区   滦县   滦南县   乐亭县   秦皇岛   海港区   山海关区   北戴河区   青龙县   昌黎县   抚宁县   卢龙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