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确定 2016年度重点城(集)镇、小(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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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武平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确定 2016年度重点城(集)镇、小(二)型及 以上各类水库(含电站水库)和有重要防汛 影响的小山塘防汛保安责任人的通知
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防汛抗洪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防洪法》第三十八条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和《福建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关于“水库大坝应当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隶属关系,建立和落实以单位法人责任、主管部门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和行政领导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责任制”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确定2016年度全县重点城(集)镇、小(二)型及以上各类水库(含电站水库)和有重要防汛影响的小山塘防汛保安责任人员(名单附后)。
要求各乡(镇)和有关工程管理单位迅速通知相关责任人上岗到位,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因工作变动的,按调整后人员自动替换。要求各防汛行政责任人和主管部门责任人要熟悉防洪工程情况和应急预案内容,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措施;汛期要坚守岗位,及时做出部署,加强防洪调度;要全面负责所担负的重点城(集)镇、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含电站水库)和有重要防汛影响的小山塘的防汛保安工作,防止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确保安全度汛。要严肃防汛纪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责任人,将依《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追究。
附件:武平县重点城(集)镇防汛保安责任人名单
武平县(市、区)小(一)型以上水库防汛保安责任人名单
武平县(市、区)小(一)型以上电站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武平县小(二)型水利项目水库防汛保安责任人名单
武平县小(二)型电站水库防汛保安责任人名单
武平县小山塘防汛保安责任人名单
武平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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