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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公布2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更新时间:2017-10-28 10:35:06www.2ndflr.com云南旅行社170

省公安厅公布2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本报兰州讯(记者房惠玲)10月1日以来,陇南武都区、兰州红古区境内相继发生了夜间醉酒驾驶车辆等严重违法行为导致的较大交通事故,具有明显节日违法肇事特点。为此,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2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向社会公布,希望引起大家注意,并能吸取教训。

  一、2017年10月1日23时15分许,张掖市甘州区安阳乡驾驶人陈建荣醉酒后驾驶“五菱”牌轻型普通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国道212线陇南市武都区境内时,与陇南市武都区蒲池乡驾驶人刘文军临时停放在道路北侧的重型自卸货车追尾相撞,导致“五菱”牌轻型普通货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共5人死亡,3名乘员受伤。经检验鉴定机构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184.3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行为。

  二、2017年10月5日3时05分许,青海省民和县驾驶人李有仓驾驶“吉利”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109线由西向东行驶至红古区红古镇上旋子村路段时,与同向由兰州市永登县驾驶人停放在路边的“福田”牌重型普通货车追尾相撞,导致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及乘车人4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经检验鉴定机构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173.2毫克/100毫升。

  省交警总队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广大群众要监督驾驶人,拒绝乘坐并果断制止酒后驾驶人驾车;请货车驾驶人保持货车尾部清洁、灯光完好,车身反光标识明显,侧后部防护装置完备;严禁违法停车,特别是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要长时间占用内侧车道,防止车辆被追尾。

编辑: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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